【徵才資訊】本校教務處徵求身心障礙約僱職務代理人員1名
本職缺報名有效期間:115/8/6~115/8/24
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 無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紀錄或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情事;或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或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或1年至4年,於該管制期間)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情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不得聘(僱)用或解聘(僱)用或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協辦教務處。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教務處(238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55號)
聯絡E-Mail:朱主任: ellva2000@apps.ntpc.edu.tw (單位主管)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一) 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人事室」收(238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郵寄限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 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含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工作經歷證明等)。
三、甄試:
由本校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
五、備註:
(一)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朱主任,電話02-89703225轉8100。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2-89703225轉8020。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比照5等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 無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紀錄或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情事;或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或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或1年至4年,於該管制期間)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情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不得聘(僱)用或解聘(僱)用或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協辦教務處。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教務處(238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55號)
聯絡E-Mail:朱主任: ellva2000@apps.ntpc.edu.tw (單位主管)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一) 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人事室」收(238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郵寄限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 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含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工作經歷證明等)。
三、甄試:
由本校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
五、備註:
(一)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朱主任,電話02-89703225轉8100。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2-89703225轉8020。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比照5等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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